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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新规解读:备案合同与实际履行合同结算冲突,大湾区施工企业如何维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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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1 更新时间:2026年09月27日21:39:15 【打印此页】 【关闭】

2026新规解读:备案合同与实际履行合同结算冲突,大湾区施工企业如何维权

 

摘要: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“备案合同(白合同)”与“实际履行合同(黑合同)”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情形,核心争议集中在计价方式、价差调整、结算节点、违约条款等核心内容。2026年6月30日正式施行的新版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(二)》重塑了黑白合同结算裁判规则,彻底改变以往单一以备案合同为结算依据的审判逻辑。本文结合大湾区建工案件审判实务,针对发包人强行依据备案合同低价结算的常见纠纷,厘清新规适用边界,为广州、深圳、佛山等大湾区施工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维权路径,助力企业精准规避结算风险、足额追回工程欠款。

广州专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律师,广州追讨工程款律师

在大湾区工程建设实务中,绝大多数施工企业都遭遇过黑白合同结算纠纷。招投标阶段为适配行政监管、完成备案流程,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制式备案合同,而实际履约中,双方会根据工程现场工况、材料价差、施工难度、工期调整等实际情况,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、私下施工合同,形成两套权利义务完全不同的合同文本。

两类合同最核心的冲突聚焦综合单价计价、固定总价包干、材料价差调整、进度款支付比例、竣工结算审核期限、质保金返还规则等实质性条款。工程竣工结算时,发包人往往利用信息优势与合同优势,抛弃双方实际履行约定,主张以条款严苛、价款更低的备案合同结算,大幅压低工程结算金额,导致施工企业利润缩水、工程款拖欠,甚至出现亏损、坏账问题。2026年6月30日新版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(二)》的落地实施,为此类疑难结算纠纷提供了全新、明确的裁判依据,彻底打破了施工企业的维权困境。

作为广州深耕四十余年的本土大型律所,我所组建的资深建工律师团队专注大湾区建设工程纠纷案件,长期处理黑白合同结算、工程款追索、司法鉴定、工期违约抗辩等疑难案件,深谙大湾区法院审判尺度与工程行业交易惯例,精准把控2026建工新规核心要点,成功帮助众多施工企业推翻备案合同不公结算约定,依据实际履行合同追回全额工程款。

 广州专业建工律师.jpg

一、2026新版《建工司法解释(二)》核心新规:黑白合同结算规则重塑

此前司法实践中,法院多严格适用“中标备案合同优先”原则,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中标备案手续,一律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依据,忽视双方实际履约事实,对施工企业极为不利。而2026年6月30日施行的新版司法解释,结合建工行业实操特点,细化了黑白合同的裁判标准,核心条款彻底扭转了实务裁判导向。

根据新版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(二)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,数份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,优先参照实际履行合同结算;实际履行合同无法明确的,方可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。同时新规明确,合同实质性内容包含工程计价方式、价款调整方法、结算流程、支付时限等核心条款,彻底否定了发包人“唯备案合同论”的单方主张。

新规核心亮点在于区分了合同效力与结算依据:即便备案合同因招投标瑕疵、背离实际履约情形存在效力瑕疵,只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,施工企业即可依据双方真实履约合意、实际履行的合同主张结算,不再机械受制于行政备案文本,完美适配大湾区工程施工分包、总价包干、可调单价等主流工程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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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施工企业高频疑问专业解答

问题1: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,备案合同与实际合同计价方式不一致,必须按备案合同结算吗?

不需要。2026新规实施后,结算核心依据是双方真实履约意思表示+实际施工履行事实。若施工企业可举证证明全过程按私下合同、补充协议、会议纪要、签证单、对账单等实际履行,即便备案合同计价标准更低,法院亦会优先采信实际履行合同结算。备案合同仅为行政备案用途,不能直接作为民事结算的唯一依据,这也是当前大湾区中院、基层法院的主流裁判观点。

问题2:两份合同均被认定无效,施工企业如何保障结算权益?

根据2026版《建工司法解释(二)》第十条、十一条规定,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合格工程的折价补偿请求权。两份合同均无效时,优先以实际履行合同的计价、结算条款为依据;无法确定实际履行文本的,以最后签署的合同为准,同时可结合施工图纸、工程量签证、材料进场记录、进度款支付流水等佐证履约事实,固定结算标准。

问题3:仅有实际履约行为,无书面合同,能否对抗备案合同?

可以。建工纠纷审判中,实际履约证据链优先级高于单纯书面备案文本。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、变更指令、月度工程量报表、甲乙双方沟通函件、材料价差确认单、已付款结算记录等,均可构成完整履约证据链,足以证明双方实际履行合意,推翻发包人单方主张的备案合同结算标准。

 

三、大湾区施工企业核心维权痛点与专属解决方案

结合我们团队多年的本土办案经验,大湾区施工企业在黑白合同结算纠纷中,败诉核心痛点集中三点:

一是未留存完整实际履约证据,无法证明双方真实履行约定;

二是不熟悉2026新规适用规则,仍沿用旧规抗辩,裁判观点错位;

三是无法精准区分合同实质性条款与一般性约定,抗辩要点偏离核心争议。

针对上述痛点,我所建工律师团队形成标准化维权方案:

第一,快速梳理固定履约证据,整合签证、对账、沟通记录等材料,构建完整履约事实链条;

第二,精准适用2026新版司法解释,紧扣新规结算裁判规则,否定备案合同不公约束;

第三,针对固定总价、可调单价、价差调整、逾期结算罚息等专项争议,结合大湾区审判惯例制定精准抗辩策略;

第四,全程把控司法鉴定、价款核算环节,避免审价偏差导致工程款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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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律所团队优势(大湾区建工纠纷专属服务)

我所是总部位于广州、拥有四十余年执业历史的本土大型律所,深耕大湾区建工法律服务领域数十年,深耕广州、佛山、东莞、深圳等大湾区城市法院、仲裁机构裁判规则,熟悉本地工程交易惯例与黑白合同纠纷审判口径。

专属建工律师团队由资深执业律师组成,均具备丰富的建工案件实战经验,精通工程计价规则、工程造价审价、工程质量认定、工期违约抗辩等专业内容,实现“懂法律、懂工程、懂造价、懂新规”的全方位服务优势,专注处理各类疑难黑白合同结算、工程款拖欠、工程索赔、合同效力纠纷案件,已成功为众多大湾区施工企业挽回巨额经济损失。

若您的企业正遭遇备案合同与实际履行合同结算争议、发包人恶意压价结算、工程款拖欠等问题,可随时联系我们专业建工律师团队,免费提供案件新规适配分析、证据梳理、结算方案预判,全程专属跟进,全力保障施工企业合法结算权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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