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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商遇上“赖账户” 起诉维权获支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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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125 更新时间:2023年02月28日11:44:43 打印此页 关闭

房产商遇上“赖账户” 起诉维权获支持

来源:中国法院网 作者:杨丹丹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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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收房后未按约定付款,房地产商只好将其告上法庭。近日,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。

  李某夫妇于2019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,房地产公司在验收合格后,按期交付给李某夫妇。李某夫妇入住后,一直推托不肯支付剩余房款。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夫妇付款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:原被告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书》,符合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,具有法律效力,原告已向被告交付商品房,被告应依约支付购房款。现被告仅支付部分房款,余款71416元未按期支付,其行为已构成违约,故法院判决李某夫妇向房地产公司支付房款及违约金。

  法官寄语:诚信买卖是市场经济的规则,无规矩不成方圆。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后,各方应按约履行相关责任,逾期交付、推托付款的行为,不符合诚信交易原则。如一方不履行,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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